云南人热爱戏曲,「滇剧」善于刻画人物,「白剧」重舞蹈表演……这些优秀的剧种在无形中为云南人的文娱生活增光添彩。
作为全国第六大少数民族,彝族人民自然也不甘落后,将汉彝两族文化充分结合,发展出了「彝剧」这一传统戏剧项目。
彝剧
非遗编号:Ⅳ-136
申报地区: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
彝剧流行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,20世纪50年代在彝族民间传统节日和民俗活动中不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。
彝剧十分重视用音乐来烘托和渲染舞台气氛,围绕不同曲调、唱腔,进一步以富有乡土气息的民族音乐来表现内容。
它采用彝族民间口语演出,注意突出彝族对话时常用比喻的特点,含蓄地表现人物的心理活动。
场上对白时使用汉语彝腔,尤能凸显彝族白话中的幽默感。
发展起源
明代以来,大批内地汉族移民进入楚雄地区,带来了中原的生产技术,同时也促进了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,楚雄地区开始出现了滇剧、花灯等剧种。
此后不久,在双柏县的彝族聚居区,一位名叫李二多的民间艺人,根据《毕摩经》中的一则故事,改编演出了二人节目《阿左分家》。
这个剧目角色不固定,说彝语、唱彝调、跳彝舞,在羊皮鼓伴奏下,边舞边跳。
后来,在楚雄的彝族聚居地区,彝族民间艺人创作演出了一出别开生面的《大王操兵》。
虽然采用了一些戏曲形式,但演员说的是彝腔汉话,跳的是彝族舞蹈,反映的也基本上是当时的彝族生活。
这两次艺术上的探索实践,受到了彝族人民的欢迎,两个节目都被保存下来,一传数代。
有的专家研究认为,这两个节目就是彝剧的萌芽。
形式特点
彝剧的剧本文学以「散文体」「七言体」「十言体」为其唱词格式,人物对白采用汉语彝腔,并采用彝族擅长的比兴手法润饰。
在音乐上,以彝族各支系的民歌为素材进行配曲创作。
在表演上,以彝族活动作为基础,并借鉴其他地方剧种的表演技巧,衍化出欢快步、迎客步、送客步、劳作登山步、俯身步、跌脚步等一系列动作。
彝剧的剧目题材大多反映彝族现代生活,剧中的人物都给观众有强烈的亲切感。
彝剧有单一的唱腔,结构比较简单,以一句式、二句式、四句式为主,也有六句、八句和多句式的;
也有按段落可以分为两段、三段、四段一直到多段体的;
有按速度变化,用散板、慢板、中板、快板的结构组成的;
也有曲调随着唱词跑,句式或段落不很规整的。
在演唱形式上,有独唱、对唱、齐唱、领唱伴唱(即当地彝族群众年说的「凑腔」「帮腔」)、重唱、合唱等等。
保护价值
彝剧具有鲜明的时代性、地方特色和浓郁的民族风格。
演出所用道具都是当地彝族人民常用的劳动工具,服装、头饰则是彝族妇女手工精心制作而成。
它真实地表现了彝族的社会生活,展现出彝族人民的民族精神、宗教信仰和价值取向。
在少数民族艺术和人类学、民族学、民俗学等的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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