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近日,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、嵩明县“国家卫生县城复审”工作,集中时间、集中警力对交通噪音进行专项整治,着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。
8月以来,嵩明交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623起,其中,醉酒驾驶14起,酒后驾驶51起,涉牌涉证34起,无证驾驶93起,非法改装523起,超员86起,对存在扰民情况车辆的驾驶人员口头警告30余人。
嵩明交警召开专题对交通噪音整治工作安排部署,将工作任务精准划分到各中队,责任落实到每一名参战人员。加强后台数据运用研判,通过对进入黄龙街、文昌路等噪音扰民投诉路段的视频分析,摸清交通噪音违法行为的规律、特点,明确执法重点、细化工作措施,科学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。
充分利用现有电子抓拍系统,对各类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实时监控,有机结合路面执勤民警巡逻管控,
天候的高压管控模式。同时,紧盯噪音污染主要路段,结合“三查三告知”等专项整治,加大对街面无牌无证、非法拼改装、专用赛车等类型摩托车的查处力度。
及时将交通噪音整治进展情况反馈投诉群众,结合整治工作,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采石场、货车运输企业,对驾驶人开展“面对面”宣传教育,宣讲交通噪音整治相关法律及文明交通的重要意义,通报交通噪音整治情况,进一步提高驾驶人文明出行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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